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侦办吉至佳日旅游服务(烟台)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平安张店 2022-04-14 17:03
通告
目前,我局正在侦办吉至佳日旅游服务(烟台)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吉至佳日旅游服务(烟台)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已立案侦查,截至2022年4月12日,该公司负责人张某高及其他13名涉案业务员、财务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现尚有部分在张店集资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醒: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银行交易明细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5月20日前到潘庄派出所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调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 0533-2137815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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