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普惠 2022.4.18……今天(2022年4月18日)玖富旗下:玖富普惠、玖富钱包、悟空优选管家公众号推送“重磅”文章,这是从2020年底到至今第一次出来发声……小编是有种想骂人的冲动

原创 x 2022-04-18 19:13

今天(2022年4月18日)玖富旗下:玖富普惠、玖富钱包、悟空优选管家公众号推送“重磅”文章,这是从2020年底到至今第一次出来发声。

所谓的“重磅”通知,在小编看来更像是一封:
“宣战书”

小编将文章内容总结如下:

1、借款人恶意躲避债务,在债闹组织的影响下故意不还款而出现逾期,逃废债愈演愈烈!

2、借贷双方通过网贷平台形成关系,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平台不会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也不会支持。

3、如何才能回款?
请登录APP查看

4、法院会怎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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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催时效过期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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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看了以上文章内容有何感想?

小编是有种想骂人的冲动,整篇文章简洁明了,先以解析国家政策开头,后以解析属地法催为结尾, 平台暴雷已近两年的时间,第一次出来发声,整篇文章只字不提出借人的兑付问题,无一处内容是向出借人表示歉意;还是在不断的撇清自己的主体责任,告诉出借人自己只是中介,不承担任何责任。

综合整体来看,不管是平台短信和电话通知,反而都像是在告知出借人,想要回款就必须选择法催,并带有威胁恐吓,不选择法催,时效过期后果自行承担,所以小编认为平台的这个通知更像是一封“宣战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重磅通知,全文几千字的文章,竟然插入了6处陷阱,诱导出借人点击查看,从而跳转登录债权通进行选择法催,真是应了那句话——狗改不了吃屎!

可能这一次又会有一大批出借人被骗登录APP。

从近期的债权通电话我们就能感受得到,从人工客服变成了机器客服,说明人工客服也被骂怕了。


附玖富官微推送消息:

重磅
玖富普惠 2022-04-18 11:01

【国家政策】2022年3月29日,《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强调:“依法严惩逃废债行为,加强网络借贷领域失信惩戒。” 这是联合发布关于网贷领域最新的重磅政策,具有风向标的重大意义。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始终不变。(最新政策对您的影响,请长按以下二维码并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

1.为何逃废债愈演愈烈引发高度重视?什么是债闹组织和反催收联盟?
✔️ “每天,我们都在与债闹组织斗智斗勇。” “债闹组织,通过滥用舆论和监管压力让我们苦不堪言。” 反催收联盟为失信人提供一条龙服务,债闹组织先是通过QQ群、微信群、论坛等渠道以维权、网格投诉等方式煽动用户维权或主动逃避债务;再想尽办法教唆他们接受全权代理投诉业务,针对平台进行恶意投诉,不断在各种论坛、贴吧、抖音等社交媒体上造谣,以此要挟平台谈条件,甚至通过搞垮平台,以达到恶意躲避债务的目的;据显示,仅2021年成立的债务咨询公司是过去10年总和的逾5倍,总数超过万家。“这意味着在债闹组织债闹行为的唆使下,上千亿信贷资金因借款人故意不还款而出现逾期。”

(媒体报道全文,查看本文底部链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对网贷失信借款人惩戒和网贷中介的诉讼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指出:“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指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借贷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出借人遇到借款人逃废债怎么办?如何能有效追回款?(长按下方二维码)

4.实践中,法院对玖富普惠平台和逾期借款人怎么判决?(长按下方二维码)

5.如果出借人不及时确认启动属地司法诉讼,一旦拖到时效过期会怎样? (长按下方二维码)

如何追您的回款?其他用户进展如何?您的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限?您的回款有多少?请长按以下二维码并点击“识别图中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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