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锦州中普开庭时间有变化
x 2022-04-18 12:52
亲爱的中普出借人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是2022年4月18日,中普事件第1331天。
四月芳菲。
桃花开又谢,粉白轻盈的花瓣随风而动,簌簌落下,宛若人间惊鸿,翩翩起舞。
东北各地疫情蔓延情况近日仿佛已经得到控制,吉林长春等市的感染数量逐渐呈下降趋势,属于北方的春天似乎终于要到了……
今天,锦州出借人来到了古塔区法院,与主管法官当面做了沟通交流,大致反馈如下:
刚从古塔法院回来,十多位出借人递交诉求材料,潘法官接见了大家。主要内容是21个犯罪嫌疑人卷宗在法院,明天开庭的是另一家同类型的案件,不是中普案件。中普由于涉及的人太多,考虑疫情因素拖后开庭,具体日期没定。现在有线上审理但考虑人员多案情复杂还是应在现场开庭为佳,所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我们希望开庭旁听人尽量多点,许多人都想听,她说现场条件有限不能有太多人来听。现在羁押的只有刘世奎、张立宏、侯拥军三人,其余都在取保候审状态。这一批卷宗还是以前的21人,我们要求把他们的资产、房、车、银行卡、还有开公司的等先查封一部分,法官没有表态。最大的收获是递交三百多人签字的诉求书及举报材料,法官看后说有价值,会认真对待的,并放在卷宗里永久保留。关于开庭出借人代表发言事情,他说可以考虑两个人发言,但不是最后的决定,到开庭前时再具体通知大家。
下面是锦州出借人今天递交的材料截图:
尊敬的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领导及法官:
中普案件经过快四年的时间,度日如年的我们经历了很多的痛苦和磨难,如今法庭开始审理部分犯罪嫌疑人,我们全体受害人在高兴之余也有一些困惑,希望得到家乡父母官的同情和帮助,下面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诉求如下:
1、我们是出借人不是集资参与人。我们与中普公司有正规的出借合同,我们之间的关系是出借合同关系。并且我们看到深圳、杭州、天津等城市的公安公告中仍然用出借人的称呼,我们的出借合同在石家庄仲裁院和法院无一例外的都得到承认和保护。所以,我们有理由坚持我们是出借人的原本称呼。
2、辽宁中普公司情况简介。
公司始创于2013年,2018年8月29日宣布良性退出(实质资金链断裂暴雷)。运营五年间,中普公司共诈骗资金334亿元(数据来源 2020年5月18日沈阳市金融局),私自设立账户1880余个,非法挪用资金累计达230多亿
中普公司经济实体(钱和物)为辽宁中普立达公司,却把出借合同故意签为空壳的北京中普利诚公司,移花接木实施诈骗。
3、刘世奎是中普锦州公司的创办人,也是实控人。他还是辽宁中普公司的总监(监事会主席)、兼任东北华北地区出借端负责人,在总部排在第五、六位的高管。他做为总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不认真监管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他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应该列为总公司的主犯。
特别是在臧延斌逃跑的前一周,2018年8月16日他还在锦州碧盛慧大酒店与臧延斌一起大造声势(二千多人到场),当场骗取锦州出借人资金1200多万元。然而在他得知中普公司总裁臧延斌(已经被公安机关定为诈骗犯)逃跑后第二天开始,8月25日~27日连续三天刘世奎利用他的职权,在沈阳总部资金冻结的情况下,紧急赎回一千六百多万元,用于他的亲朋好友和身边的人,希望查清这部分资金去向。短短十天时间,一千多万的资金一进一出,完全是他们有预谋的合同诈骗行为。
据业务员举报刘世奎在中普公司经营期间有严重侵占和受贿行为。
在公司暴雷后刘世奎一直利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进行狡辩和欺骗,对找他要钱的老年人进行攻击甚至抱摔,致使造成伤害。他还进行违法化债,妄图减轻自己的罪责。
总之,锦州中普分公司共吸纳资金41亿元,成为重灾区,刘世奎起着重大作用。对大家伤害很深,锦州出借人希望他深刻认识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返赃以谢罪,否则应该严厉打击按诈骗罪、伤害罪、职务侵占罪等数罪并罚从严处理。
4、其他从业人员的问题。业务员通过邻居、同学、亲朋等熟人关系,介绍说把钱出借给中普比存银行还保险。他们每周都有讲课,花言巧语宣传中普公司有四重保障:保障一,风险保障金6.4亿元。保障二,保险公司(华泰保险)承保。保障三,银联(富友银行)托管。保障四,实业公司(三家)担保一亿元。全部实行一对一、点对点对外出借,借款方都有楼房抵押,出借人有债权列表。就这样我们锦州上万人四十几亿元资金通过中普平台出借给第三方,结果大部分都是虚假宣传,受骗上当成为第一重灾区。
5、出事后业务员对出借人开始维稳,告诉大家等一等中普公司会有钱还给大家的。半年以后他们不理不睬,更有甚者拉黑消失。最近听到要打击他们又主动联系出借人,让大家不要说是受他们宣传鼓动来出借的。所以,业务员是我们签合同的引荐人和代表中普公司的签字人,他(她)们是合同诈骗的参与人。
希望对那些不配合的从业人员、不积极退赃返赃的严厉打击。反之主动退赃、揭发检举中普高层、态度较好的给予从轻处理,全额退赃的我们可以为他(她)们写谅解书。真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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