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久臣汽车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4.21……警方通告。目前,尚有部分投资人及北京久臣汽车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大区经理、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的人员等)未来登记报案,故再次发布该补充公告。至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范围内向北京久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久臣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久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澳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世纪通联(南京)房地产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京科阳光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及参与上述各家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及时持本人身份证件、相关投资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个人投资收益银行卡交易流水等相关凭证材料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集宁区新区昌盛街1号)报案登记,并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工作。

【公告】关于征集北京久臣汽车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违法犯罪线索的补充公告
平安集宁 2022-04-21 19:00

公 告

一、北京久臣汽车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于2021年7月8日被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立案侦查。2022年2月11日,我局已发布通告征集报案人线索。目前,尚有部分投资人及北京久臣汽车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大区经理、城市经理、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的人员等)未来登记报案,故再次发布该补充公告。
二、至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范围内向北京久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久臣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久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澳程(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世纪通联(南京)房地产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京科阳光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及参与上述各家公司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及时持本人身份证件、相关投资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个人投资收益银行卡交易流水等相关凭证材料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集宁区新区昌盛街1号)报案登记,并配合做好资金账目核实工作。
三、补充公告报案截止日期至2022年5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来报案视为放弃其权利,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四、请投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在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干扰阻碍依法办案、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警官:13789443456
李警官:13484745213

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422办公室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

2022年04月21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