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承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襄阳高新公安 2022-05-12 18:26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公 告
我局对罗承浩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立案侦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为全力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特公告如下:
1.目前仍未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的投资人,请携带身份信息、合同、收据、借据、转账凭据、收取利息凭据等资料到我局如实反映情况。逾期未向我局反映情况或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将可能影响自己的权益。
2.参与罗承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含股东、高层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主动到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接受调查。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于拒不配合调查、拒不退缴违法所得的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团体、个人借公安机关办案之名收取投资人费用的行为均系非法行为。
4.公安机关尽最大力度打击犯罪、追赃挽损,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犯罪线索。望相互转告。
上述反映情况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王警官 手机号: 19871289516 吴警官 手机号: 19871289501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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