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享寿明天贸易连锁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2022.5.18……警方通告。一、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借款借据原件、复印件;银行、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交易明细有效凭证,到我局万楼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逾期不报案影响其本人合法利益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已来公安机关报案的请勿重复报案)。二、公安机关正告享寿明天湘潭分公司全体涉案人员,包括业务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全额退缴工作、好处费、佣金、提成等费用。

关于湖南享寿明天贸易连锁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投资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雨湖公安 2022-05-18 18:35 发表于湖南

关于湖南享寿明天贸易连锁有限公司

湘潭分公司

投资人信息登记的公告

2022年2月21日,雨湖公安分局对湖南享寿明天贸易连锁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以下简称“享寿明天湘潭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于近期对犯罪嫌疑人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借款借据原件、复印件;银行、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交易明细有效凭证,到我局万楼派出所(万楼街道护潭西路,联系电话0731-52361982)进行报案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逾期不报案影响其本人合法利益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已来公安机关报案的请勿重复报案)。

二、公安机关正告享寿明天湘潭分公司全体涉案人员,包括业务员、财务人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我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全额退缴工作、好处费、佣金、提成等费用。

1、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2、拒不投案自首,退缴赃款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凡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隐匿场所、交通工具,资助财物或者提供其他条件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大集资参与者应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公安机关将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尽最大能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案件进展情况将依法定程序适时公布。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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