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2022.5.16……警方通告。一、警方敦促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二、请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投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本通告要求,尽快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警方通告
大庆公安 2022-05-18 17:52 发表于黑龙江

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有关情况通告

2021年7月16日,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依法对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为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广大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警方敦促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藏匿、转移、损毁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北京纵横天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投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本通告要求,尽快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
2、相关投资《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3、投资期间的交款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根据个人投资转款方式)及银行交易流水明细(必须提供);
4、交款、返款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债权确认书(根据个人情况);
6、同本案有关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电脑截图以及宣传资料、证明文件等证据材料;
7、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请广大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理性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于警官,
联系方式:0459-4671685、19969776022

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
2022年5月16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