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山东三威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嫌疑人张辉、赵启欣、张利梅)过程中,经有关方面多次协商,积极筹措资金,探索解决途径。目前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基本成熟。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判决书对未返还的集资款进行发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
集中办理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另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及办理进度适时调整。
二、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龙路38号汇隆广场一楼商铺。
联系电话:0531-58291517/053158291518。
三、发还对象
发还对象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2刑初186号刑事判决书附表中的集资参与人。
四、发还原则
按照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1)鲁0102刑初186号刑事判决书附表中的未返还金额足额发还。
五、发还方式
工作人员将逐一通知每位集资参与人。每位集资参与人请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领款手续。由银行将应发还款项存入银行卡,资金到账时间为每位集资参与人办理完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
1.集资参与人本人亲自办理领款手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一份。
2.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集资参与人委托他人代办领款手续,但集资参与人本人病重、身在国外、处于疫情防控区的除外。代办领款手续的代理人除出示集资参与人本人、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以供核对外,还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集资参与人本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请继承人及时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集中汇总研究后予以答复。联系电话0531-81691287。
六、注意事项
1.为保证发还工作有序进行,请办理领款手续的人员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办理领款手续。
2.办理领款手续的人员须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场办理须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场所码进入办理现场,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3.破坏、干扰资金发还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电话053181691287咨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22年5月20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