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虞兴军-钱时代”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通告以及(2021)浙0106执4000号
2022/06/02 15:02:1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虞兴军-钱时代”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本院在执行虞兴军、刘玲、潘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案件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部分因没有报案等原因未在刑事判决书中认定的集资参与人,现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核实登记甄别,请涉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将补登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三号楼四楼,陈楚楚收,专线电话:19817185497。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1日止。
特此公告。
附:补登材料
1、 合同复印件
2、 全部转账的银行流水或凭证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投资情况的说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6.1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浙0106执4000号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执行人虞兴军、刘玲、潘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按照平台提取的审计数据,本院将按照比例发放给相应集资参与人。上述案款,本院在公告后交由工行发放至工行为集资参与人开设的电子账户内。本人可在公告后30日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工行任意网点进行柜面激活,激活后可提现或转账至本人其他账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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