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信托投资者清偿方案说明
2022年06月04日
各位投资者:
近日,上级正式同意了《新时代信托公司风险处置实施方案》。6月2日,新时代信托对外发布了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明确了投资者清偿总体方案。本清偿方案坚持“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法律原则,是以信托产品底层资产回款情况为基础,结合新时代信托履责失职情况,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长期未能兑付的实际困难,以及新时代信托能够承担赔偿责任的资本水平等因素,经过反复斟酌、慎重研究确定的。现就风险处置及清偿工作有关情况做几点说明:
一、关于公司风险处置总体情况
接管以来,在银保监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接托管组严格依照既定方案,不折不扣落实风险处置措施,对公司各类业务及风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切实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对接沟通,确保了正常业务连续,妥善化解了流动性风险,实现了公司经营基本稳定。相继完成了信托份额登记、对外债务登记、清产核资等工作,对公司内部业务流程、制度体系、决策机制等进行了全面优化。主动与相关利益方进行协商,积极争取重大资产确权,组织围绕相关业务开展司法诉讼,最大限度主张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外发布了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协调对接潜在战投意向方,促进加快股权市场化重组,推动风险处置措施逐步实施见效。
在此过程中,接托管组始终把“争取自然人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作为重要目标,对内全面梳理评估处置公司有效资产,对外积极向股东和相关利益方主张权益,尽最大努力为解决投资者兑付问题创造有利条件。但实际工作中,接托管组遇到了诸多困难和挑战,极大影响了风险处置进程。清产核资结果显示,新时代信托已严重资不抵债,直接可处置资产十分有限,部分关键资产利益方众多、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处置难度非常大。
但是,考虑到众多自然人投资者长时间承受着巨大压力,部分投资者还遇到了生活困难,兑付信托产品的心情迫切,接托管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设身处地、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千方百计推动各项风险处置措施落实落地,逐步打开了工作局面,收到了较好成效。经反复与多个利益相关方沟通、协商、论证,最终就信托计划项下债权偿还事宜达成了总体方案。主要内容是股东、债务人等相关方向新时代信托转让其他有价值资产,通过以资抵债清偿债务;新时代信托通过处置上述资产,落实投资者偿债资金。因相关资产上还有其他多家债权人的权益,接托管组经过艰难的努力,才让各家债权人同意优先向新时代信托转让相关资产,也才让公司具备了解决投资者兑付问题的良好基础。可以说,上述清偿方案最终确定的成果来之不易。
二、关于清偿方案的客观分析
信托投资有风险是市场共识,打破刚兑是应当遵循的原则,但银保监会在研究制定风险处置实施方案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自然人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具体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坚持优先清偿自然人投资者的原则。方案中明确,新时代信托相关项目底层资产回款和资产处置回款,要通过收购信托受益权的方式,首先用于解决自然人投资者清偿问题。机构投资者是以其认购信托项目的底层资产回款进行清偿,公司不提供受益权转让安排。同时,回款分配使用过程中,也暂不考虑公司涉及到的其他债权方。
二是坚持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从自然人投资者信托业务底层资产处置变现情况看,投资者将发生严重损失。而目前的清偿方案将公司固有资产处置回款均优先用于赔付自然人投资者,最大限度提高了自然人投资者的清偿比例。同时,在按投资本金划分四档进行不同比例清偿时,也是采用了超额累进计算的方法,使投资者实际保障比例进一步提高。
三是坚持向小额投资者倾斜的原则。清偿方案统一以投资者所持单个信托计划的信托份额本金为基础,按照金额大小分档确定比例。这种分档安排,也是一般风险机构处置的惯例,主要是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差异,清偿保障比例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额投资者倾斜。
四是坚持争取快速回款的原则。按照清偿方案安排,公司在受益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不超过60日内向投资者支付收购款。为了让投资者尽快拿到转让款,接托管组确定了“边签边审、早签早付”的工作思路,已经围绕合同签署、批量审核、财务划款等流程节点作了优化安排,整体审批效率将明显提高。如果投资者签约,拿到转让款的时间将远远短于60天。
因此综合来看,目前的投资者清偿方案,在现有条件下从各方面最大程度地考虑和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是一个较为理想的方案。
三、关于清偿工作具体安排的相关情况
新时代信托被接管以来,自然人投资者总体能够保持克制,理性看待公司被接管的重大事件,也能够对接托管组的风险处置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目前,公司风险处置已进入了实质性的投资者清偿阶段,希望大家继续保持冷静,理性、客观地分析和理解清偿方案,审时度势,把握好时机。对于清偿工作安排,再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清偿工作将严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在新时代信托风险处置过程中,接托管组始终以市场化、法治化为根本原则,依法合规制定、实施风险处置措施。清偿工作事关每一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更容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半点偏私,一切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工作必须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清偿方案是经过银保监会反复研究,会商了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后达成的一致意见,有严谨的操作机制和严格的规范要求,决不存在“谁闹得凶谁就拿得多”的情况。各位投资者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
二是公司可用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者清偿。清偿方案资金安排已经包含了信托项目底层资产处置回款、公司固有资产处置回款等全部可用资金。除预留少量资金保证基本运营外,公司所有资金将全部用于收购投资者信托受益权。投资者转让信托项目受益权的价格,已没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了,也就是对投资者的清偿比例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了。
三是要把握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机会。清偿方案安排由新时代信托来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是尽快完成受益权转让、让投资者尽快拿到回款的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信托受益权转让的签约期为3周,从6月8日开始到6月28日截止。如果自然人投资者不接受信托受益权转让的安排,在签约期满后,新时代信托将清算有关项目,并根据信托财产回款情况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如果投资者认为新时代信托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受托人责任,我们也保留了投资者可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的权利,但这种选择可能面临复杂、长期的法律诉讼过程,而且是否能够拿到回款、能够拿到多少回款都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因此,请认真研究已发布的受益权转让公告,珍惜来之不易的风险处置工作成果,深入思考、理性决策,争取早签约、早审核、早回款。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投资者对于接托管工作的支持。我们将按照银保监会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后续的风险处置工作。
新时代信托接管组
2022年6月4日
投资者主要关注问题的说明
2022年06月04日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我公司风险处置情况,审慎理性决策是否接受我公司发布的信托产品投资者清偿方案(详见《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现就投资者主要关注问题说明如下。
一、我公司被接管后的风险处置情况
接管后,我公司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和新时代信托接托管组,在保障经营管理连续、员工队伍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风险处置。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开展信托产品份额登记。在全体投资者配合下,逐笔核对存量信托产品规模和投资者情况。二是开展债权登记。逐笔排查梳理债务情况,争取债权人不抽贷,保持现金流不断。三是开展清产核资。选聘安永审计、金杜律所和中联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掌握风险状况。四是全力清收债权。采用催收、诉讼等多种方式向信托产品债务人、担保人主张权利。经反复沟通协商、充分研究论证,我公司目前已与股东、债务人等相关方达成了信托产品总体处置方案,并最终形成了近日公布的投资者清偿方案,近期将集中开展投资者清偿工作。
二、我公司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处置情况
接管后,经清产核资,我公司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债务人偿债能力薄弱,无力偿还欠款。设置金融机构股权质押的信托产品,仅有少量担保物有处置价值。总体上,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质量差、处置变现难度大,投资者可能发生严重损失。按照接托管组确定的“争取自然人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目标,为避免风险外溢和扩散,我公司努力与股东、债务人等沟通协商,达成了信托产品总体处置方案。由相关资产持有人向我公司转让其他有价值资产,通过资产确权、以资抵债和处置变现,促成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处置回款。但是处置回款较信托本金普遍仍有较大损失。由于不同信托产品底层债权担保物的预计处置价值有差异,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回收比例有所不同。
近日,我公司将发布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向投资者告知信托产品的资产处置和预计回款情况。请投资者届时登录我公司网站查询。
三、投资者清偿方案的相关安排
按照信托产品投资者清偿方案,我公司向投资者受让信托受益权的对价,普遍高于涉自然人信托产品的投资本金回收情况,以实现投资者尽快退出、避免损失扩大。同意向我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投资者,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退出,投资者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及该信托受益权后续实现利益均归我公司所有,与投资者无关。我公司将在《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生效后不超过60日内向投资者全额支付约定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款。
公示的签约期满后,我公司将陆续对涉自然人信托产品进行清算,结合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告知的处置回款情况,向届时仍持有信托受益权的投资者(即没有向我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投资者)进行分配。我公司无法再按照现有方案受让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信托产品关于资产处置和预计回款情况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审慎作出决定。
四、其他工作提示
如因疫情管控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有意愿的投资者在签约期内不能完成签约的,请及时联系理财经理或者拨打客服电话(400-010-1668)告知情况,我公司将妥善处理。
我公司将依法合规、简洁高效地开展信托产品投资者清偿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向理财经理询问,或者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我公司将通过网站公告、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尽快妥善化解风险。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4日
信托受益权转让操作指引
2022年06月04日
为方便自然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按照《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向我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制订本操作指引。
一、准备阶段
(一)了解受让方案的详细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我公司网站查阅《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投资者信托受益权的公告》及签约相关服务安排的提示,如有疑问,可联系理财经理或者致电我公司客服热线400-010-1668咨询。因投资者数量较多,敬请耐心等待。
(二)认真阅读《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
我公司将向投资者送达《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一式叁份,以下简称“合同”)。请投资者收到合同后,认真阅读。
(三)核实信息并提前填写联系信息页
请投资者详细核实合同列示的“转让标的”(即原始信托受益权)信息、转让价款、指定收款账户等信息,并提前填写合同正文第一页“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信息,便于我公司后续向投资者寄送盖章版合同。请投资者妥善保管合同,不得丢失或损毁,否则可能影响相关手续办理。
(四)确认接收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
我公司默认信托利益分配账户(即投资认购信托产品时,向我公司提供的信托利益收款账户)是投资者接收受益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请投资者提前确认该账户能否正常使用。如需变更,请投资者在合同签署前至少提前6个工作日向我公司提出申请。
二、签署阶段
(一)签约方式
1.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安全办理签约手续,我公司提供两种可选签约方式:远程视频签约、理财经理上门签约。不提供现场签约服务。
2.签约采取预约制,未预约不予办理。请有意转让的投资者尽快与理财经理预约签约时间。预约成功后,我公司将通过指定的短信发送通道,向投资者发送办理签约事宜通知。
短信发送通道:移动106840042312, 联通106815452312,电信106835612312。
3.签约由投资者本人亲自办理,签约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28日。请有意转让的投资者务必在签约期内办理完成转让签约手续。早签约、早打款、早安心。
(二)签约准备
我公司将通过微信小程序对签约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签约前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签约设备。投资者需提前准备可登录微信、具备视频通话功能、摄像清晰的手机,也可以请理财经理协助准备。
2.网络环境。签约全程需保证手机网络畅通、信号稳定。
3.身份证件。内地(或大陆)居民投资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投资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投资者的护照。
4.合同(一式叁份)。
5.黑色签字笔等。
(三)签约与双录流程
1.点击链接。投资者预约成功收到办理短信后,请按照短信提示点击链接,进入合同签署视频见证与录音录像办理流程。
2.核实投资者身份。出示身份证件,确认投资者身份。
3.核实投资者在新时代信托的投资情况和转让价款。确认本次拟转让受益权的信托计划名称、持有份额、收购价款等信息。
4.核实转让价款收款账户。
5.确认合同的相关重要条款。
6.在视频中完成合同签字。合同一式叁份,第一份合同在《信托受益权转让须知》“转让方”处、合同每页下方及最后一页“乙方”处签名,并在末页填写签署日期。第二份、第三份可仅在《信托受益权转让须知》“转让方”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最后一页“乙方”处签名,并在末页填写签署日期。签署完毕后,在视频中逐页展示已签署合同的联系方式信息页和签字情况。
7.关于合同生效条件、付款时点等事项的提示。
(四)合同提交
1.签署完毕后,请投资者将《信托受益权转让须知》和合同(均为一式叁份)在三个工作日内,以投资者本人为寄件人,邮递至我公司指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钢铁大街甲5号信托金融大楼,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组收,邮编:014030)。
2.选择上门签约方式的投资者,也可以将签署完毕的《信托受益权转让须知》和《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均为一式叁份)交由理财经理邮寄至我公司指定地址。
三、收尾阶段
(一)回寄盖章版合同
我公司收到投资者已签署合同后做审查、用印,并按照投资者在合同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回寄一份,请投资者届时注意查收。
(二)转让价款划付
我公司将在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投资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缩短转让价款到账时间,我公司将采取“分批推进、滚动落实”方式,请投资者尽早签约,以便尽早收款。
(三)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者清偿方案已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限期实施。方案已在可行范围内,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请有意向投资者尽快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信托受益权转让范围
1.我公司本次拟受让信托受益权范围是,自然人投资者持有的合格信托受益权,包括投资者直接认购的信托计划受益权,以及持有的悠悦、悠享信托计划。
2.投资者直接持有的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按单笔信托受益权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投资者通过悠悦、悠享信托计划投资于集合信托计划的,公司直接受让悠悦、悠享信托计划受益权,不针对该信托计划投资的底层信托计划受益权进行单笔受让(按每笔底层信托计划受益权计算转让价款后,合并计算得出悠悦、悠享信托计划受益权的转让价款);悠悦、悠享信托计划中的现金余额将在受让信托受益权之前,先行分配给投资者,受让完成后进行清算。
3.本次受益权转让不接受单笔信托受益权的部分转让,不接受悠悦、悠享信托计划投资的底层信托受益权的单笔转让,且不接受有保留或附条件的转让。
4.仅存有现金余额的悠悦信托计划,不在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范围。投资者可以自行发起清算、分配申请,我公司后续将对相关信托计划进行终止、清算、分配。
(二)特殊事项
如投资者存在特殊情况(丧失全部或者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因疫情无法及时收发资料等),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处理。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4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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