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玮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06-06 12:18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杨智玮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杨智玮与徐凯(在逃)、郑礼平(在逃)登记注册成立“深圳市中古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后纠集已决犯李勇等人从事诈骗活动。由杨智玮、徐凯等人出资并控制公司实际运作,通过互联网虚构公司能为客户收藏品进行艺术鉴定、展览、拍卖的事实,引诱被害人将收藏品交付给公司,指挥业务经理接待并吸引被害人向公司的鉴定师进行询价,由公司鉴定师虚高收藏品的价值博取被害人信任,后业务经理以帮助进行海外拍卖获取高利的幌子,让被害人缴纳所谓的拍卖费用,再以藏品拍卖流拍的借口搪塞被害人,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经审计,现有44位已报案被害人报案被诈骗金额为人民币1531600元,其中提供了转账单据、合同、收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的损失金额为1245900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钟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574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