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星光道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叶城公安 2022-06-10 20:03 发表于新疆
关于“新疆星光道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根据有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新疆星光道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名:新疆光明路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叶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该公司实际经营人阿布力克木·买买提(男,维吾尔族,28岁,新疆叶城县人)已被叶城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本案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7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签订相关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其它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款凭证、银行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叶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刑侦办公楼一楼)申报登记配合调查、核对账目。逾期未申报登记者,后果自负,望互相转告周知。
联系人:韩警官 联系电话:15660369189
联系人:木警官 联系电话:13899167860
叶城县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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