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县老妈乐理疗服务中心 2022.6.14……【警方通告】上述公司投资人自公告发布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协议等材料,以及投资、转账、返利(银行交易明细、收据)等凭证到平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关于平遥县老妈乐理疗服务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平遥警事 2022-06-14 00:00 发表于山西

平 遥 县 公 安 局

关于平遥县老妈乐理疗服务中心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平遥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平遥县老妈乐理疗服务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全面查清上述公司在我县的犯罪事实,最大程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公司投资人自公告发布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投资协议等材料,以及投资、转账、返利(银行交易明细、收据)等凭证到平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投资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已在经侦大队报案制作笔录的被害人无需再次报案)。

投资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于在网络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刘警官:18935454950


平遥县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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