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江苏宜诚投资、南通汉德投资理财 2019.2.22 2019.7.5 2019.11.27……【法院判决书】被告人张可可、彭鑫鑫、沈惠兰、金鑫、杨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2.22)……被告人张可可、彭鑫鑫、沈惠兰、金鑫、杨阳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2019.7.5)……被告人黄海、张蓝兰、张辉辉、陈丽丽、庄建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2019.11.27)……崔大威的证言证明:2012年10月份到南通来跟张可可、张某乙、黄某三人共同筹建了江苏宜诚投资有限公司,我任股东和董事长至今。张可可跟我说,他当时有50多万的债务,他也知道我当时外债很多,他提议我们一起成立一个公司,让我做股东,他当时做法人,成立公司对外集资,集资来的钱他要拿走一半,黄某负责业务员的管理、人员薪酬和费用,要拿走22%,剩下的28%让我进行投资。为了还债,我就同意了张可可他们的建议,后来由张可可出面买了一个空壳公司变更成宜诚公司,我就一直担任宜诚公司的董事长。成立之后公司在金融汇10楼营业,2013年3、4月份搬到苏州工业园区工商局隔壁,经营到2014年7月份,因为被人举报到公安说涉及非法集资,后来我们跟苏州政府方面达成协议,搬离苏州,并清退苏州八千多万的集资款,本来我们是想直接搬到南京去,但是因为当时e租宝出事,南京不让我们搬过去,后来我们就又搬回了南通,实际经营地址放在中南城38楼,2015年5月份搬到南京秦淮区无为文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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