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景盛肥业集团 2016.5.20 2022.6.7……【警方通告】【官方通报】接受群众报案和诉求。三原县公安局侦办的陕西景盛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立案侦查后三原县公安局于2018年3月、2018年12月两次在陕西日报发布通告,敦促投资人尽快来我局报案。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对2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三原县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景盛公司业务员、经理、法定代表人判处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

咸阳市广播电视台
2022-06-17 11:52 来自 新版微博

【三原县公安局关于陕西景盛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接受群众报案和诉求的通告】
三原县公安局侦办的陕西景盛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立案侦查后我局于2018年3月、2018年12月两次在陕西日报发布通告,敦促投资人尽快来我局报案。2017年以来我局先后对2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起诉,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期间,三原县人民法院、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景盛公司业务员、经理、法定代表人判处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

鉴于该案目前整体进展情况,为最大限度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再次发布通告,希望未报案投资人于2022年8月30日之前来三原县公安局报案,逾期不再受理投资人报案及相关诉求。

报案人员请携带合同、身份证原件,合同、收款收据、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联系电话:
孙警官:15691050391
王警官:15129800644

特此通告。

三原县公安局
2022年6月7日


三原县景盛肥业集团非法集资 骗取百姓血汗钱
平凡之路 发表于 2016-04-06 09:39:26
您好!向您反映一个真实的情况,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能看到,三原县景盛肥业集团以公司上市为名,以每年百分之十二的利息,骗取中老年人集资入股,很多老百姓都是拿着子女的买房钱,自己的养老钱去投资,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到现在很多人的钱无法拿回,多次与对方联系无果,希望您安排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替大家主持公道,感谢您!

三原县回复

三原县:公安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名义立案

尊敬的网友“平凡之路”: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三原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给予回复,以下是回复的主要内容:

收到贵处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6]第04014号)反映“三原县景盛肥业集团非法集资,骗取百姓血汗钱”的信件后,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常务副县长何锐立即做出批示,责成县公安局就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陕西景盛肥业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三原县重化工业园,系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注册于2003年7月1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硫酸钾肥等有机肥、无机肥和复合肥的生产、经营、销售和储备及进出口业务;硫酸、盐酸的生产。目前,该公司仍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该公司法人为孙竹柏,男,64岁,1951年2月生,家住三原县城关镇南大街519号,系公司执行董事和股东,其出资额为1950万元,持股比例39%。公司监事、股东张玉梅,系孙竹柏之妻,52岁,1963年10月生,家住三原县城关镇南大街280号,其出资额为1900万元,持股比例38%。股东张刚,系张玉梅之子,33岁,1982年2月生,家住西安市凤城四路,出资1150万元,持股比例23%。

该公司占地134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经查,该公司于2010年10月至2015年10月,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原县支行以其土地所有权作抵押,贷款2732万元,至今尚未归还。

二、调查情况

2015年以来,西安、阎良等地有个别群众到我县公安局,反映陕西景盛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和员工,以其公司要扩大经营规模、建造员工宿舍楼为由,向他们宣传公司发展前景,带领他们到公司参观,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鼓动他们在其公司投资,投资期限一年,利息为12%——28%,到期后,该公司却不能兑付本金及利息。接到反映后,县公安局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15年10月份,有大量群众陆续集体到我县公安局反映该问题,少则十余人,多则数十人,至今,已经有252人报案,涉及投资580笔,涉案资金(实际投资)9158万余元,合同金额1.0333亿余元。同时,有群众反映,有二、三十人在西安市经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该大队已受理。

2015年10月20日,县公安局将此案受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初查,12月16日立案侦查。此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对景盛公司的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情况,公司地产房产情况,公司银行公户情况,以及法人孙竹柏及其妻张玉梅,其子张刚和其儿媳刘茜等人在三原所有银行的个人账户情况一一进行了调查,同时,继续积极主动联系投资群众,受理报案。

三、调查结果

1.县公安局已经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查处。

2.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依法对张玉梅人大代表资格进行罢免。

3.县上已经成立依法处置领导小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案件进行处理。

以上回复仅代表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有疑问,请在原帖后面跟帖留言或继续在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

2016年5月20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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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安含光北路155号单新建

    我们已经报案,进展情况或退赔情况应随时告知。请告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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