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2-06-20 15:26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尹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4年7月,犯罪嫌疑人尹谋注册成立了财富共赢互联网金融(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地址在深圳市罗湖区深业中心2707室。
2015年开始,犯罪嫌疑人尹谋在未获取金融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财富共赢互联网金融(深圳)有限公司通过线上“共赢时贷”平台的官网、APP;线下参加金融博览会、业务员推广投资人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公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共赢时贷”,以年利率8%、15%不等的高额返息,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
该公司在2019年年底停止兑付,现财富共赢互联网金融(深圳)有限公司已停止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尹谋以拖延的方式拒绝兑付,造成多名投资人的投资款损失。
经初步审计,2015年2月13日至案发,共有481名投资人充值合计人民币67325503.24元,提现合计人民币53214985.13元,差额为人民币14110518.11元。
因本案参与投资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方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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