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方清、齐国华、和立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6.28……【法院通告】本院立案执行的方清、齐国华、和立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依法对方清所有的位于邢台市恒大山水城13号楼3层1单元302室房产、邢台市恒大城1号楼公寓及商业2(1号楼公寓部分)30层3007室房产、邢台市恒大城1号楼公寓及商业2(1号楼公寓部分)3层309室房产、威县都市经典小区16号楼211号商铺,和立成所有的名下位于威县北街内路东门市(权属证号威国用(2004)清1891号)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定于2022年7月3日上午9:00时在威县法院协商财产处置事宜,现通知各集资参与人届时参加(详见明细表),参加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逾期不参加视为放弃权利。

【法院动态】威县人民法院执行公告
威县人民法院 2022-06-28 17:30 发表于河北

​​​​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