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前旗辖区内老妈乐店 2022.7.6……【警方通告】凡在乌拉特前旗辖区内老妈乐店参与投资的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及返利明细、微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关于征集贺某龙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通告
平安乌拉特前旗 2022-07-06 17:28 发表于内蒙古​​​​

关于征集贺某龙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通告

近日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在侦办贺某龙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经调查,2017年至2018年期间,贺某龙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采取进店免费理疗,以购买老妈乐产品返利,免费旅游的模式进行口头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1、凡在乌拉特前旗辖区内老妈乐店参与投资的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8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及返利明细、微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2、报案人、证人在报案登记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不及时报案,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案人自行承担。
3、公安机关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包庇违法犯罪分子、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疫情期间,请报案登记的群众佩戴医用口罩,做好防护。
逾期未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望互相转告周知。

报案地址: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刘警官,电话19104781808
焦警官,电话19104781798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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