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春华、周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岳塘公安 2022-07-13 17:08 发表于湖南
2021年4月20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对李春华、周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2013年至2019年,李春华、周娟在未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湘潭监管分局发放《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湘潭市岳塘区昭山镇以周娟本人及李春华弟弟开公司需要资金周转或投资盈利的名义,向投资人许以2%-5%的月息为诱饵并承诺返本付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春华、周娟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请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在2022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合同、收款收据、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岳塘分局经侦大队或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逾期不报案影响其本人合法权益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已报案的请勿重复登记)。
警方将全面搜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尽最大能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案件进展情况将依法律程序适时公布。
联系电话:朱警官:13875262727 易警官:18873298005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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