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闫彩花(曾用名:闫凤)涉嫌合同诈骗一案 2022.7.20……【警方通告】凡是通过闫彩花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作协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携本人身份证、相关协议、转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东胜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情况。

合同诈骗案件公告(2022年7月20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2022-07-20 22:05 发表于内蒙古

兹因我局办理的闫彩花(曾用名:闫凤)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通过闫彩花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合作协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携本人身份证、相关协议、转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东胜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情况。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杨警官:0477-3155367

王警官:18647762188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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