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吕青、陈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2.7.26……【警方通告】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侦办的吕青、陈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20年06月12日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2014年7月起,吕青、陈静依托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利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通过线下、线上两个渠道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并且分别于2016年11月、2018年5月先后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成立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内蒙古义利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以线下推广义利财富理财产品、线上推广“义贷网”、“锦利丰”理财产品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通告】吕青、陈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告
平安集宁 2022-07-26 21:48 发表于内蒙古

通 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侦办的吕青、陈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20年06月12日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2014年7月起,吕青、陈静依托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义利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以购买理财产品为由,通过线下、线上两个渠道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并且分别于2016年11月、2018年5月先后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成立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内蒙古义利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以线下推广义利财富理财产品、线上推广“义贷网”、“锦利丰”理财产品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本案中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成立内蒙古义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内蒙古义利惠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有借贷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08月26日工作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出借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经侦大队410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
逾期未报者,我局将视为主动放弃权利,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联系人:
边警官13847460099
张警官13847478500

特此通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
集宁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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