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山梓恒商务有限公司投资人员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或报案的公告
隆阳警方 2022-08-16 18:18 发表于云南
公 告
保山梓恒商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侦大队进行调查。
为彻底查清该案件事实,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请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曾在保山梓恒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北段西侧农民街项目第五栋1单元2-4层)进行过投资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说明过情况和未报案的人员,主动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到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或报案。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未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或报案,造成权益受到影响的,后果自负。
保山梓恒商务有限公司投资人员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或报案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投资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资代客保本理财服务合同》、《收款收据》复印件。
3、交款、收款的转账、汇款凭证(通过银行账户交收投资款的需要提交投资期间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明细)。
4、事发后双方确认债权的《借款合同》复印件。
经侦大队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永昌大酒店旁
联系民警:娄警官 王警官 电话:0875-2125516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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