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冀州区南世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22……【警方通告】近期,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依法侦破“南世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我局报案,请相关当事人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冀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关于办理“南世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当事人报案的公告!
冀州公安 冀州公安 2022-08-22 11:39 发表于河北

近期,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依法侦破“南世宁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我局报案,为迅速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请相关当事人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冀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并相互转告。

一、报案时间:
从即日起,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因疫情原因,当事人需提前电话预约,并配合我局疫情防控核查、检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报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冀州区求实路369号)。
联系方式:冯警官 电话0318-8710544
三、报案需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借贷合同、担保合同、借条等原件及复印件。
3、参与集资的银行交易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及该账户的交易明细。银行交易明细自第一次存款收息始至最后一次收息止。
5、其他能够证明参与集资的材料和凭证。
6、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照片、手机截图、宣传单、短信息、通话录音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报案是确认相关当事人实际损失的重要依据之一,当事人要清晰、准确、如实反映,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查证工作。
2、请相关当事人务必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安机关提供材料。
3、相关当事人应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衡水市冀州区公安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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