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诺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员开展信息核查登记的公告
莲公宣 保定莲池区公安 2022-09-06 19:41 发表于河北
近日,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已对保诺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刘某、崔某红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查明案情,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对保诺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的集资参与人员信息进行核查登记。现将相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受理登记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6日
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
(一)莲池区登记地点
1.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莲池区东三环深圳园长顺西路105号(深圳园展示中心十字路口南行200米路西上土路西北方向50米处),联系电话:0312-5056110。
2.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五四路派出所。地址:莲池区七一中路718号(保定市交警支队东侧地道桥西侧路南),联系电话:0312-3067400。
3.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韩庄派出所。地址:莲池区北二环与瑞祥大街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联系电话:0312-3335110。
(二)竞秀区登记地点
1.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竞秀区富昌路风帆公司东侧50米。联系电话:0312-3235300。
2.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区分局东风路派出所。地址:竞秀区东风路报社街9号。联系电话:0312-3036738。
(三)高新区登记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地址:向阳北大街3003号。联系电话:0312-5938110。
集资参与人需到签订借款合同的集资门店所在辖区公安分局的登记地点进行登记,签订多份合同的,可就近选择登记点登记。保定市主城区以外的集资参与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来保的,可就近到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登记。
二、登记需携带资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携带其他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与保诺集团各门店签订的《借款合同》、《居间合同》、《抵押合同》等所有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第一笔支付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支付本金的记录),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收到退还本金或利息的,提供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流水打印期限从收到第一笔利息或本金的当月1日至今,并勾画出收取本金或利息的记录),以现金方式收取本金或利息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5.宣传单、网络宣传截图等宣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书证、物证等。
三、注意事项
1.请集资参与人按照公告时间积极主动参与登记,准确登记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及时登记或者登记失准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因疫情防控需要,前来办理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需确保14天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并且未接触过中高风险地区来保返保人员;外省市来保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登记排队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距,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出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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