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一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警方提醒被害人速去报案登记
秦皇岛晚报 2022-09-17 18:11 发表于河北
关于继续受理秦皇岛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报案登记的公告
为了切实维护秦皇岛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峰景人家”房地产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广大投资受损人合法权益,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决定继续受理被害人报案登记,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尚未报案的受害群众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避免因不报案而影响被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报案人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登记相关信息,干扰办案,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报案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购房确认单、付款凭证或银行交易明细单、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案登记地点: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经侦大队值班室(秦皇岛市海港区东港里小区165栋旁)。
联系人:王警官
电话:0335-3106110
“峰景人家”房地产项目处置工作专班
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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