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凤金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9.20……【警方通告】目前已对杨某某、刘某某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银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犯罪处理。请在江苏银凤金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集资合同协议以及参与集资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唐闸派出所登记报案。

警方通告​
崇川公安微警务 2022-09-20 17:31 发表于江苏

关于“江苏银凤金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的警方通告

2022年6月9日,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对江苏银凤金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杨某某、刘某某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协助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银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违法犯罪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犯罪处理。
为全面查明案情,请在江苏银凤金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集资合同协议以及参与集资的相关证明(POS单、银行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唐闸派出所登记报案。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513-85544110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111号(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唐闸派出所)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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