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8.4……【警方通告】2022年2月14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相关权益。

耿马警方关于征集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公告
平安耿马 2022-08-05 20:25 发表于云南

耿马警方关于征集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公告

2022年2月14日,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对临沧金聚元商贸有限公司耿马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案件依法诉讼,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到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未进行报案登记的,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相关权益。
一、报案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案人员自述材料(需注明签订合同时间、地点、投资次数、总金额、支付利息及是否有归还本金等情况);
2.报案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签订的投资合同复印件;
4.转款、汇款等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
5.其他与案件相关材料。
二、报案地址: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2F021室(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沧二级公路)
二、联系人:
刘警官 13759328719
曹警官 13578306766
特此公告。

耿马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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