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滨城区陈民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2022.10.12……【法院通告】审理情况通告,集资参与人可以自行协商推选2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10月20日之前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旁听庭审。(2018-12-10 11:14曾有网友反映:滨州市银信担保有限公司和老板陈民先骗钱不还)

关于被告人陈民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2022-10-12 17:32 发表于山东

关于被告人陈民先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审理情况的通告

为确保集资参与人及时了解案件审理进程,切实保障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集资参与人可以自行协商推选2名代表人,并将推选结果于10月20日之前告知本院;期满推选不出代表人,本院将按照有利于案件审理原则依法指定代表人;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本院将视案件情况决定代表人旁听庭审。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543-8133216

关于案件后续审理情况,本院将在滨城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各集资参与人予以关注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