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刘兵集资诈骗案全体集资参与人: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刘兵集资诈骗案,截止到2022年9月7日该案件已处置资产所得款项共计634933.7元。经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研究讨论,决定对资金进行退赔分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6年4月11日作出的(2016)内刑终7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依法退赔集资参与人以及集资参与人名单(表一)中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本次分配方案退赔比例约为0.174801%。
现将分配方案向全体集资参与人和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同意本分配方案,该退赔分配方案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477-3896884
附件1:刘兵集资诈骗案资金退赔表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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