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
余四仁、韩俊英非法集资诈骗案全体集资参与人: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处置的余四仁、韩俊英集资诈骗案,截止到2022年8月29日,该案件已处置资产所得款项共计17944958.42元,三项优先受偿权款项金额分别为108212.48元、1020046.30元、692004.33元,本次实际可退赔金额为:16124695.31元。经集资参与人代表大会同意对资金进行退赔,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2月15日作出的(2014)鄂刑二初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依法退赔集资参与人以及集资参与人名单(表一)中的个人实际损失金额,本次分配方案退赔比例为3.724397836895%。
现将分配方案向全体集资参与人和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置中心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同意本分配方案,该退赔分配方案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电话:0477-3896875、0477-3896878
附件1:余四仁、韩俊英集资诈骗案资金退赔表
鄂尔多斯市非法集资案件资产协调处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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