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同享金融平台(淄川营业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0.20……【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同享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正在依法侦查中。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淄川营业部,王某坤(男,60岁,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孙某霞(女,54岁,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等人依托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同享金融平台,以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请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淄川营业部王某坤、孙某霞下线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核对投资本金、获取利益、实际损失情况,并携带身份证及与投资有关的收据、合同、协议、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1月3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依法从快处理该案。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关于同享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川公安 2022-10-20 15:43 发表于山东

关于同享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同享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正在依法侦查中。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淄川营业部,王某坤(男,60岁,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孙某霞(女,54岁,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等人依托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同享金融平台,以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确保案件依法处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东明同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淄川营业部王某坤、孙某霞下线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核对投资本金、获取利益、实际损失情况,并携带身份证及与投资有关的收据、合同、协议、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1月3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依法从快处理该案。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登记报案地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淄川区凯盛路112号)

联系电话:0533-2135596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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