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弘哲投资、弘哲集团、弘哲财富、弘哲金富等关联平台非法集资案 2022.7.29……【法院判决书】弘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何韬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22.7.29)……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郝丹(在逃)成立弘哲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哲投资”),至2019年7月通过实际控制的弘哲金富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哲金富”)等关联公司作为集资平台,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通过拨打电话、“口口相传”等方式对外宣传、招揽投资人,并承诺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销售债权类理财产品、有限合伙类基金产品等。2013年9月,被告人何韬入职弘哲投资担任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财务管理等工作,2016年6月起,兼任统领得一网络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领网络”)财务总监。经审计,被告人何韬任职期间,弘哲金富销售债权类理财产品、有限合伙类基金产品等募集金额人民币60余亿元,未兑付11亿余元。2019年7月26日,被告人何韬在公安机关调查统领网络相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实时,接闵行区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犯罪事实。2020年12月25日,被告人何韬前判服刑期满当日被长宁区公安机关带回调查。审理期间,被告人何韬在家属协助下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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