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关于袁汉武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款清退公告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2022-10-25 20:32 发表于江西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关于袁汉武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款清退公告
袁汉武(兴国县金鑫石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案款清退工作即将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处置资金包括: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执行的袁汉武违法所得款项136800元。
二、清退资金计算方式为:个人清退数额=个人集资余额÷60549900元(集资总额)×136800元(拟处置资金)。集资参与人员名单、个人集资余额、集资总额以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赣神州[2017]司会鉴字第SZ20170304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及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为准。
三、本次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公告期间,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咨询电话:0791-85231907)。本公告内容可登陆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案款发放方式及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次案款发放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为高效、有序、准确地完成资金返还工作,本院将对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核实登记对象
集资参与人员名单、个人受损金额、集资总额根据江西神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赣神州[2017]司会鉴字第SZ20170304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及南昌市公安局青云谱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得出。
(2)核实登记时间及方式
登记方式采取线上登记为主,同时结合线下登记;登记顺序为先线上登记,后线下登记。
线上登记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9:00开始。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完成线上核实登记。(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线上登记功能的集资参与人,本院将于近期安排参与线下登记,线下登记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
(3)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及开户网点及该卡绑定的电话号码。
2.为确保信息核实登记准确,原则上应当由集资参与人本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集资参与人本人确不能参加的,可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核实登记,并将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材料、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材料上传至公众号进行登记。
3.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核实登记,并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材料、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或监护证明等能够证明双方法定代理身份关系材料的原件。
4.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需提供继承权利人本人身份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或公证书等。如存在多名继承权利人,上述文书对各继承权利人的继承份额未予以明确的,由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协商解决。
五、注意事项
(一)防诈骗提示。本次线上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本院仅授权江西银行总行营业部及江西银行迎宾大道支行开展微信公众号具体使用的指引工作,未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该项工作。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除本通告公布的电话外)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请本案各集资参与人注意,无论任何人以法院、公安、检察院或其他机关名义,以任何理由要求转账、汇款或索要账号密码,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防止受骗,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二)如实提供登记信息。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现场核实登记的,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四)相关疑问请电话咨询。
案款清退工作关系到各集资参与人的切身利益,需要严谨、细致进行。望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按照本公告、法院电话或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791-85231907
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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