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金所网贷平台 2022.10.26……【自媒体】融金所一案关联三案

融金所一案关联三案
2022-10-26 13:52 发表于湖北

“融金所”一案与“中信”、“国诚资本”、“快易信”三案合并审理,各执一词扯皮拉筋凡此种种,凭法院公断。

深圳前海融金所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5月15日上线,实际控制人孙明达。

2015年9月7日,“融金所”首次以“非吸”罪名立案然金蝉脱壳(9.7事件);2018年7月15日资金链断裂,2019年10月19日停止发标;2020年4月20日以同一罪名二次立案,2021年5月23日警方抓人,11月23日送检,2022年4月20日案件移送到福田法院。

“融金所”历史交易总金额270.53亿人民币。待偿出借人本金28.72亿元人民币,待偿出借人充提差20.49亿元,待偿出借人利息1.91亿元,待偿出借人本息合计30.63亿元。涉及出借人数25968人。

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4年6月成立,孟翔任法人董事长。孙明达2015年3月18日—10月21日任董事。

“中信”属于中外合资公司,孟翔为股东的深圳市泰丰融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75%,梁姓为股东在香港注册的中信汇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2015年4月28日,“中信”与“融金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合作发布项目,在“融金所”平台募集资金;“中信”是“融金所”最大的外部合作助贷机构。

具体流程为:

1、“中信”融资租赁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直接向其客户支付相应款项,客户按月向“中信”支付租金;

2、“中信”向融金所提供上述交易全部文件资料,“融金所”审核后在其融资平台上以“中信”的名义进行资金募集(发标),满标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向“中信”支付标款;

3、“中信”收到款项后每月与“融金所”进行财务对账,并按月向“融金所”归还借款本息至还清时为止。

孙明达与孟翔合作初期亲如兄弟,反目后官司来来往往不断。

2021年11月2日,案由为未履行对“融金所”的担保义务,警方对“中信”进行打击,公司总经理黄荣、董事罗敏和监事武亮亮3名高管被抓,12月2日,并7人提请福田检察院逮捕,批捕3人;之前的6月30日,孟翔已被批捕执行。

“中信”应还未还“融金所”本金419372953.4元(4.2亿)。

深圳前海国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1日成立,属于私募股权类投资机构,陈沛为法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唯一股东。

2021年11月15日,警方对“国诚资本”“非吸”案犯罪嫌疑人庞某、李某红、曹某强、张某怡、陈某、耿某红、李某、张某明和罗某波共9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6月23日,福田检察院将“国诚资本”11名被告移交到福田法院提起公诉。

“融金所”与“国诚资本”股权、平湖地块纠葛缠绕不清。

深圳市快易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9月27日成立;2013年5月21日,经营范围增加从事担保业务一项,实为“融金所”自担保。

“快易信”股东更迭频繁,成立不久变更为孙明达、施乐,2013年5月9日张东波加入;
2014年6月9日,“快易信”变更深圳前海融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其企业大股东,占股100%独资。同年9月9日,经营范围增加“受托资产管理”一项(故福田法院称其为“资管平台”),同时规避法规删除“担保”项,永续经营;
2016年3月30日,“快易信”的股东变更为“融金所资本管理”;
2017年8月1日,变更为“纳鑫控股”;
2018年6月6日,变更为“纳鑫集团”;
2019年6月3日,变更为“纳鑫普惠电子商务”;
2020年8月6日,变更为“大众商业保理”和“纳鑫保险经纪”,同年12月22日,变更为“纳鑫保险经纪”和“享发信息科技”。

孙明达、施乐、张东波、杨全超、李淑琴李猛(姐弟俩2018年6月6日前和后)曾任“快易信”负责人(法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合伙事务执行人、总经理等)。2021年1月4日,“快易信”负责人由李猛变更为徐洪飞、续迪;6月30日,李猛被福田检察院批捕。

“融金所”有602311218.50元(6个亿)的资金经由“快易信”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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