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公安局关于郑书勇、孔素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威县公安 2022-11-03 21:35 发表于河北
威县公安局关于郑书勇、孔素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威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郑书勇、孔素珍已立案侦查,目前已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和资产追缴,核实投资、出借人的取证工作,为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请向郑书勇、孔素珍出借资金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于2022年11月26日前到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备案,并互相转告。
登记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1、登记人及出借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郑书勇、孔素珍开具的“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4、收取本金、利息的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使用银行卡交易流水明细原件和复印件;收取本金、利息郑书勇、孔素珍使用的微信或支付宝的交易明细流水原件和复印件)
5、逾期不登记的,公安机关将无法受理登记,无法在公安环节起诉。
登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
登记地点:威县公安局(联系电话:15533198388、15503199218)
威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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