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告
海安公安微警务 2022-11-03 22:08 发表于江苏
关于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的通告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已对江苏天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上述案件的集资参与人仍有部分未到公安机关登记,请未登记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清单(包含打款、收款记录)到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大道59号)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的,将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联系人:缪警官、邰警官
联系电话:19905268369、19952979618
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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