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公安局关于收集陕西铁牛山陵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证据的通告
白水公安 2022-11-16 09:59 发表于陕西
白水县公安局关于收集陕西铁牛山陵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证据的通告
我局正在侦办陕西铁牛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侦查查明:2012年至2020年,犯罪嫌疑人晁鹏等人在经营陕西铁牛山陵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期间以销售墓穴、转让股权为由,以高额返利的方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涉案人数多,涉案资金巨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为便于公安机关尽快查明案情,为集资参与人追赃挽损,根据侦查要求,请未核对数据的集资参与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尽快到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填写核对相关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如本人因疫情无法前来登记,可委托亲属携带上述资料前来登记,或将相关资料复印邮寄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在收到相关复印件以后与集资参与人电话核实。
部分群众反映,个别原铁牛山公司员工、部门经理和业务员阻挠、威胁集资参与人登记。公安机关正告原公司员工、部门经理和业务员:认清形势,抛弃幻想,负起责任,积极组织本人、本部门名下的集资参与人登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尽快查清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于阻挠、威胁证人作证的恶劣行径,请集资参与人保留视频、通话录音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肃处理。
请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要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珍惜调查取证、追赃挽损的机会。对积极主动登记的投资人,公安机关将在案件资产处置时予以优先保障,不配合调查取证或者逾期未申报造成本息难以核准的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请前来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医用口罩,做好安全防护。
本通告中的相关资料是指: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转让合同、福位购买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3.转账记录、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4.原公司印发的文件、宣传彩页;
5.各介绍人出具的证明、收条、借条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证明性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核对时间截止12月15日。
登记(通信)地址:白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213办公室
联系人:刘警官 韦警官
联系电话:0913—6124317
白水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