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16……【警方通告】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立案侦查,请在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德胜商场北面二楼)投资受损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到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经侦大队(福山区民阜路6号,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警务服务中心二楼)登记报案,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关于办理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福山公安 2022-11-16 16:45 发表于山东

关于办理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立案侦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查明案情,全面收集证据,特发布该公告:

一、请在烟台龙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烟台市福山区德胜商场北面二楼)投资受损人员,于2022年12月30日前到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经侦大队(福山区民阜路6号,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警务服务中心二楼)登记报案,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二、投资人报案登记时需要携带如下材料:1、投资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报案书(写明详细投资经过,明确投资金额、已收回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净损失金额);3、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4、证明投资、出借、收取本息的凭证,收款收据、发票、银行卡交易明细、支付宝或微信以及其他转账方式转账截屏、POS机刷卡小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A4纸)均需在每页空白处签名并捺印(右手食指),在首页上方空白处由投资人本人签署以下字句并捺印:经核对,以下X页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存我处。提供人:XXX 提供时间: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0535—6463522、18660065065

特此公告

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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