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平安路南 2022-11-27 16:21 发表于河北
陈某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波已于2022年7月28日依法被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采取强制措施,该案目前已移送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通过司法审计确定了部分投资人的出借金额及资金去向,目前嫌疑人供述仍有部分人员未到我局报案登记,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登记报案的集资人员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经侦大队206室登记确认(本公告只针对陈某波利用斯玛特平台进行集资的集资人)。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前期已报案并提交证据的集资人无需重复报案。
需提供材料:1、集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资人已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和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转账流水单原件
联系电话:0315-253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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