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补充公告
执行局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官微 2022-12-06 20:56 发表于江西
关于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补充公告
本院对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款清退已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因部分集资参与人对集资参与人名单及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提出异议。经核对,现补充公告如下:
损失总额
本次损失总额140432928元,相比上次清退公告减少2671327元。鉴于清退公告后近500人按上次公告确定的退赔系数0.01961提供了收条和银行账户信息,因此本次退赔系数0.01961不变,剩余资金将流入下次案款清退中。
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12月8日。公告期间,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咨询电话:0791-86786376、86780601),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清退资金。本公告内容可登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查阅。
案款发放名单
本次清退包括存疑人员39人名单(具体名单如下:徐跃华、黄慧华、熊海珍、王仁英、黄联全、刘玉才、付才秀、樊社头、郭玉琴、文献兰、黎新华、余秀金、艾栋梁、熊伏水、危英和、燕明亮、周月桂、万兆元、艾敏刚、徐庚生、陈幼苓、吴芳娥、方东平、胡足如、李丹香、陈斌、林建秀、付小华、王定芬、张秀薇、周景、尹伍媛、张承柏、晏中华、彭根梅、喻兰萍、刘飞中、黄建华、徐水香),在本次清退案款中预留其份额。该批存疑人员请及时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经办警官联系,并在公告期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凭证,待核定人员受损金额后,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出具存疑人员损失金额情况说明再予以清退。
特此公告。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