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2.5……【资金清退】案款清退补充公告。本院对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款清退已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因部分集资参与人对集资参与人名单及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提出异议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补充公告
执行局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官微 2022-12-06 20:56 发表于江西

关于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款清退补充公告

本院对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款清退已于2022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因部分集资参与人对集资参与人名单及集资参与人损失金额提出异议。经核对,现补充公告如下:

损失总额
本次损失总额140432928元,相比上次清退公告减少2671327元。鉴于清退公告后近500人按上次公告确定的退赔系数0.01961提供了收条和银行账户信息,因此本次退赔系数0.01961不变,剩余资金将流入下次案款清退中。

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12月8日。公告期间,集资参与人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咨询电话:0791-86786376、86780601),公告期满的次日开始清退资金。本公告内容可登陆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查阅。

案款发放名单
本次清退包括存疑人员39人名单(具体名单如下:徐跃华、黄慧华、熊海珍、王仁英、黄联全、刘玉才、付才秀、樊社头、郭玉琴、文献兰、黎新华、余秀金、艾栋梁、熊伏水、危英和、燕明亮、周月桂、万兆元、艾敏刚、徐庚生、陈幼苓、吴芳娥、方东平、胡足如、李丹香、陈斌、林建秀、付小华、王定芬、张秀薇、周景、尹伍媛、张承柏、晏中华、彭根梅、喻兰萍、刘飞中、黄建华、徐水香),在本次清退案款中预留其份额。该批存疑人员请及时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经侦大队经办警官联系,并在公告期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凭证,待核定人员受损金额后,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出具存疑人员损失金额情况说明再予以清退。

特此公告。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江西南昌市徐伟、裘洪山、赫永林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2.11.2……【资金清退】案款清退。公安机关扣押在案人民币132625元、公安机关冻结在案王晓敏人民币208.719089万元、徐伟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赫永林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扣缴外币处置变现人民币22384.28元等款项,共计人民币2806325.22元。个人清退数额=被害人损失金额×【2806325.22元(拟处置资金)÷143104255元(损失总额审计结果)】。本次案款发放采取银行汇款方式。……附:被告人徐伟、王晓敏、赵玉龙、裘洪山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20.4.30)……吉耀南昌分公司自2013年9月成立以来,开展的主要业务是委派业务员在南昌街头采用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延边吉耀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珲春煤田煤层气项目,以投资即可获得24%至30%的高额年息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至2016年3月,吉耀南昌分公司还向社会公众宣传称珲春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即将上市,以配售原始股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裘洪山的供述,供述吉耀南昌分公司的运营模式;吉耀公司2012年成立,实际控制人是郝永林,其于2013年9月到吉耀公司介绍他们与耀天公司合作,将投资款用于帮助耀天公司融资以开发天然气,当月其帮助公司在南昌成立分公司,并负责南昌分公司的融资业务。后其在杭州成立分公司后,被任命为华东区总经理,负责杭州和南昌两个分公司的融资业务至今。起初其负责南昌分公司全面工作,后因忙不过来,2016年5月招聘徐伟为南昌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底任命赵玉龙为副总经理。王晓敏为华东区副总经理协助其管理杭州、南昌两地融资业务。招聘业务员并拓展融资业务由王晓敏、徐伟和赵玉龙三人具体负责管理。吉耀公司资金用途:投资6900多万到耀天公司,其余资金用于支付客户投资本息及公司运营费用等。其于2015年下半年开始每月基本工资5000元加南昌、杭州两地分公司业绩1%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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