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顿投资传销案 2022.4.6……【检察院起诉书】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4月6日起诉书(靳建红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临渭检刑诉〔2022〕93号
被告人靳建红,女,2021年12月7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刑事拘留,2022年1月1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临渭区看守所。
本案由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靳建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于2022年3月9日向本院移送起诉。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靳建红以在雷顿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美元投资获利为由,在渭南通过召开宣传会、建立微信群等手段进行宣传,陆续以直接推荐和间接推荐的方式发展何某某、雷某某、何某甲等人投资,雷某某、何某甲等人又陆续发展新人员进行投资。新发展人员以缴纳投资金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以发展人员层级和投资金额作为返利依据。经鉴定,靳建红共发展下线22层426人,参与资金达4129054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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