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1.9……【警方通告】一、请在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中融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以及在包头地区参加以深圳市卓越银泰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湖州凝心能源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投资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个人投资收益银行卡交易流水(投资之日起至今)、报案材料(A4纸)等相关凭证材料到本人现居住地管辖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案人自行承担。
二、凡是参与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中融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以及在包头地区的深圳市卓越银泰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湖州凝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公司经理、营业部总监、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的人员等),自公告发布起30日内,立即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本人在上述公司工作任职期间的非法所得(包括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全部上缴青山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专户(具体账号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咨询)。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打击。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关于征集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线索的公告
青山公安 2023-01-09 22:22 发表于内蒙古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局已对陕西恩泽动力公司包头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更加全面掌握涉案单位犯罪事实,固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在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中融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以及在包头地区参加以深圳市卓越银泰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湖州凝心能源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投资协议复印件、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个人投资收益银行卡交易流水(投资之日起至今)、报案材料(A4纸)等相关凭证材料到本人现居住地管辖派出所进行报案登记,并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因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案人自行承担。
二、凡是参与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中融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以及在包头地区的深圳市卓越银泰金融信息服务公司、湖州凝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分公司经理、营业部总监、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并收取报酬的人员等),自公告发布起30日内,立即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坦白犯罪事实,并将本人在上述公司工作任职期间的非法所得(包括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全部上缴青山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专户(具体账号到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咨询)。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主动退还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宽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打击。
三、凡是参与陕西恩泽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报案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于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肆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或者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白警官:0472-3993527
李警官:0472-3993530

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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