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岳阳康乐生态养生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与退缴赃款的通告
岳阳县公安 2023-01-09 18:48 发表于湖南
关于敦促岳阳康乐生态养生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与退缴赃款的通告
岳阳康乐生态养生园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阳县丹枫家园养老公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岳阳县公安局依法立案。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等10余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查封、冻结了一批涉案资产。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规定,敦促该案非法集资协助人限期投案自首并退缴赃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所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含业务员、经理、部长、总监以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
二、本通告发出之日起20日内,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将本人在岳阳康乐生态养生园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所获取的经济利益,包括工资、奖金、返点费、好处费、提成费、佣金等赃款全额退缴至专用账户(备注本人姓名):
户名:岳阳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82012150003891811
开户行名称:湖南岳阳巴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314557150018
三、退缴赃款后三日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退缴赃款的转账电子凭证或汇款凭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到湖南省岳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动投案。
四、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五、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或者拒不投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网上追逃、查封财产等侦查措施,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地 址:湖南省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2号泰安大楼六楼岳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姚警官、章警官
联系电话:0730-7666536(姚警官:15197055536)
岳阳县人民法院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岳阳县公安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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