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关于“靓车会”案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023-01-20 17:08 发表于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2022)新0105执2264号被执行人艾山·哈斯木等四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靓车会案件)涉财部分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
现将信息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艾山·哈斯木等四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投入资金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上述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的范围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已经登记报案、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程序确定并移交执行局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名单为准。
二、信息登记核实时间
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期限:线上登记时间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线下登记时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信息登记方式及流程
受损集资参与人的相关信息可采用线上登记及线下登记方式进行核实,受损集资参与人可以通过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采集小程序或线下进行信息登记。线下登记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站式服务大厅登记核实工作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3535205(因集资参与人较多,请耐心拔打)。
四、信息登记核实内容
线上登记核实平台或线下进行信息登记将对集资参与人以下信息逐项登记、核实:
(一)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住所地(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三)账户信息:集资参与人本人银行卡的收款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行号(应当提供银行卡复印件)。
五、风险提示
本次登记核实的结果,将作为涉案款返还的基础信息,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登记核实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如已通过其他渠道领取案款瞒报继续申报信息并领取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提高效率、节约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成本、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需要进行线下登记核实的,应通过人民法院提供的电话完成预约后,到指定地点完成登记核实工作。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转账、验资、交费。
(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0日
线上登记小程序及其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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