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2.15……【检察院通告】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伙同犯罪嫌疑人徐瑞兰(另案处理)等人,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2803室作为办公场所,成立深圳农进实业有限公司。此后,犯罪嫌疑人武星等人未经许可,以投资河南华农城国际物流港项目、投资虫草酒、建“地宫”等项目为名,通过网络媒体、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房产等方式还本付息,以月支付15至2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投资人杨某等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

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3-02-15 11:48 发表于广东

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伙同犯罪嫌疑人徐瑞兰(另案处理)等人,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2803室作为办公场所,成立深圳农进实业有限公司。此后,犯罪嫌疑人武星等人未经许可,以投资河南华农城国际物流港项目、投资虫草酒、建“地宫”等项目为名,通过网络媒体、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房产等方式还本付息,以月支付15至2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投资人杨某等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
经审计,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武星等人通过上述方式,非法吸收杨某等179名投资人合计人民币3995060.04元。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杨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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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认定:
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武星、吴婷、陈春丽伙同犯罪嫌疑人徐瑞兰(另案处理)等人,租用深圳市罗湖区中兴路外贸集团大厦2803室作为办公场所,成立深圳农进实业有限公司。此后,犯罪嫌疑人武星等人未经许可,以投资河南华农城国际物流港项目、投资虫草酒、建“地宫”等项目为名,通过网络媒体、传单、“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房产等方式还本付息,以月支付15至25%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投资人杨某等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 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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