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公安局关于对深圳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平安莲花 2023-02-17 17:31 发表于江西
莲花县公安局关于对深圳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进行登记的通告
近日,莲花县公安局办理了深圳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大部分投资受损人已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全面彻查深圳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所涉案人员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莲花县公安局将继续开展深圳三木珠宝莲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受损人报案登记工作,现将报案信息核实登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18日
二、核实登记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莲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三、核实登记对象
曾在深圳三木珠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鑫琦珠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深金珠宝有限公司莲花分公司投资受损的,且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受损人。(已经接受询问并递交了报案材料的投资受损人不再需要重新核实登记)
四、核实登记方式
报案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莲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递交报案材料
五、注意事项
投资受损人在核实登记报案时应提供投资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转账凭证(投资凭证、收取利息的银行流水)等能够证实投资情况的证据材料(所有提供的材料均用A4纸单面复印)。
公安机关将依法侦办案件,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及时公布案情侦办进展情况。同时,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莲花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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