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向陈爱平、陈辉、陈勇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3-02-24 16:11 发表于广东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向陈爱平、陈辉、陈勇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害人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陈爱平、陈辉、陈勇因开发老隆镇东风西路百利保花园19栋棚户区改造中涉嫌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广东省龙川县公安局于2023年2月17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联系人:叶助理、刘助理
联系电话:0762-6386661
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2月24日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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