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某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
诸城公安 2023-03-03 17:10 发表于山东
关于苏某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张某军被诈骗案”一案,犯罪嫌疑人苏某星等三人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办理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苏某星等人于2017年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通过发布“阿尔卑斯(ALPS)加密数字货币”投资项目,吸引社会不特定对象参与,致多名集资参与人受损。
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确保案件顺利诉讼,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报案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案登记的,将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1、报案登记人员范围及需携带材料:凡是参与“阿尔卑斯(ALPS)加密数字货币”项目的集资参与人(包括已收回全部本金的集资参与人),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借据、银行转账凭证、付款pos机小票、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凭证、收回收益的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
2、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拒不退缴非法所得的相关人员,依法处理。
3、请广大集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或虚假信息、借机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报案登记地点:诸城市公安局新型犯罪侦防大队(诸城市舜都路67号225室)
联系人:王警官、朱警官
联系电话:18678085286 0536-6119191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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