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川公安 2023-03-09 15:58 发表于山东
关于秦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立案侦查的秦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案,现正在依法侦查中。2017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秦曼(女,25岁,泰安市新泰市人)以投资高返利、投资返商品、投资低风险为名,在淄川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确保案件依法处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请参与投资的秦曼下线相关集资参与人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核对投资本金、获取利益、实际损失情况,并携带身份证及与投资有关的收据、合同、协议、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3年3月17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依法从快处理该案。登记报案地址: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经侦大队(淄川区凯盛路112号)
联系电话:0533-2135596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3年3月9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