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王宜华,限制高消费:王宜华、王宜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23.3.14……【警方通告】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全力开展工作,目前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春、王某华等人,均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查封、冻结、扣押相关涉案资金和资产。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尚有部分老年群众和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春华医院及其法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未来报案、登记。尚未报案的受害人请尽快携带以下材料积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或派出所报案。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和公司相关人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情况,进行登记

关于要求“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人员积极报案、登记的通告
信州公安 2023-03-14 14:37 发表于江西

关于要求“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人员积极报案、登记的通告

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全力开展工作,目前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春、王某华等人,均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查封、冻结、扣押相关涉案资金和资产。目前,经公安机关调查,尚有部分老年群众和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春华医院及其法人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未来报案、登记。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高效完成取证工作,迅速推进案件侦办进程,尽快使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依法处置涉案资产,争取用最短的时间挽回损失,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尚未报案的受害人请尽快携带以下材料积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或派出所报案:

1、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收据等复印件;

2、相关银行卡的交易明细,并标注每一笔投资及返款情况;

3、相关信息的截图打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与上饶市振欣养老服务中心和公司相关人员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群众,请携带以下材料于2023年4月30日前到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经侦大队反映情况,进行登记:

1.本人身份证、债权债务凭证等复印件;

2.债权债务和收取本金及利息的流水凭证及复印件;

3.相关信息的截图打印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案件办理期限具有法律诉讼时效,涉及的相关人员未及时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与本案相关的线索(举报电话:110)。

对举报人及相关证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证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将加速推进案件侦办,便于受害人的损失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挽回,请受害人积极前往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同时,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理性反映诉求,不组织、不策划、不煽动、不参与各类非法活动。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
202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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